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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校学术领域性骚扰具有性骚扰的一般属性,同时又在行为性质、当事双方的关系、侵害的客体以及行为后果等方面具有异于其他性骚扰的特殊属性。其防治体系的建构应同时兼具指向所有性骚扰的一般性防治功能,以及仅指向学术领域性骚扰的特殊性防治功能。两种功能应内化在高校外部和内部两个规范体系之中,分别为旨在实现一般性防治功能,以私权保护为中心、以国家层面的综合性法律为载体的防治体系,以及旨在实现特殊性防治功能,以行为预防为本、以高校内部的自治性规范为载体的防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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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学术领域性骚扰,
权力关系,
一般性防治,
特殊性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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