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期刊简介    |    编委会    |    投稿指南    |    过刊浏览    |    期刊订阅    |    联系我们    |    English Version
妇女研究论丛  2012, Vol. 0 Issue (3): 28-28    DOI:
热点问题讨论 最新目录| 下期目录| 过刊浏览| 高级检索 |
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 促进社会和谐
夏吟兰
 主持语: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已经列入了2012年全国人大立法规划,这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公民人权、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立法措施,也是全国妇联以及中国法学会反家暴网络等社会组织多年不懈努力的成果。反家庭暴力立法属于社会法范畴,制定一部国家基本法层面综合性的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专门法律,应当涵盖对家暴行为的预防、制止、救助、教育、矫治、制裁等各种法律手段,是一个由行政干预、社会干预和司法干预共同组成的立体框架。为了进一步阐述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重要意义及其应当涵盖的主要内容,我们邀请了国内多年从事家庭暴力问题研究的不同专业的法学专家,用笔谈的方式,一方面对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等宏观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论证;
另一方面,对于关乎家庭暴力性质及适用范围的家庭暴力概念、应如何设置在家庭暴力防治中具有特殊作用的多机构合作的干预模式以及如何在中国设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保护令,以增加克减和根治家庭暴力、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的法律措施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度的思考与探讨,并期望以此笔谈抛砖引玉,与各位学者、同仁进行交流。

版权所有 © 2016 《妇女研究论丛》编辑部  京ICP备15047311号-2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5号 邮编:100730 电话:86-10-65103472 传真:86-10-65258990
本系统由北京玛格泰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开发  技术支持:Support@magtech.com.cn